泰平国际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客户告知书(本告知书一式两份,本机构和客户各执一份)
感谢您委托泰平国际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代为办理保险业务。本公司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按照《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及《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应履行客户告知义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请仔细阅读:
一. 公司基本情况
2.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源深路355号、商城路1418号第五层511单元
3. 保监会许可全国性保险中介机构许可证号:260359000000800
4. 许可证有效期:2029年10月12日
5. 业务范围 :在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 )为投保人拟订投保方案,选择保险人、办理投保手续;协助被保险人或受益人进行索赔;再保险经纪业务;为委托人提供防灾、防损或风险评估、风险管理咨询服务;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6. 经营区域: 全国(港、澳、台除外)
7. 联系方式:400-021-8598
二. 本公司与如下保险公司有合作关系
| 保险公司名称 | 公司地址 | 联系方式 | 合作险种 |
|---|---|---|---|
| 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黄浦区圆明园路 169 号协进大楼 4-5 楼 | 1010-9955 | 意外险 |
| 安盛天平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201号渣打银行大厦10-11层 | 95550 | 意外险 |
| 京东安联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28楼 | 4008002020 | 意外险 |
| 美亚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世纪大道1589号长泰国际金融大厦5楼 | 4008208858 | 意外险 |
|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 | 上海浦东康桥镇秀浦路 68 号 1 号楼五层 F、G 区 | 4006095509 | 意外险 |
|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 |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60号15、16、17、27、28楼 | 4008882008 | 意外险 |
|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 南京市长江路69号 | 95518 | 意外险 |
| 申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港大道1539号1001室 | 95505 | 意外险 |
| 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徐汇区凯滨路166号B座16楼 | 95511 | 意外险 |
|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8弄6号8楼8-1单元、8-2单元、8-5单元、8-6单元 | 95590 | 意外险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 | 南京市建邺区庐山路199号招银大厦30层 | 025-84651800 | 意外险 |
|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能源金贸区沣泾大道与沣新路交汇处西北角西咸金融港4-B3九层 | 029-33270802 | 意外险 |
|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皇岗路5001号深业上城(南区)二期60层、59层5901 | 0755-83298888 | 意外险 |
三、从业人员执业资格
根据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只有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报备经纪人执业资格的人员方可从事保险经纪业务,您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出示《保险经纪从业人员执业证书》,并可通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保险中介监管信息系统查询业务人员持证情况。
四、保险条款阅读提示
请仔细阅读保险条款,重点关注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被保险人权利义务、免赔额或免赔率的计算、犹豫期解除合同、退保损失、保险新型产品费用扣除及投资风险、健康保险产品等待期等内容,并可要求本公司业务人员对上述内容进行详细讲解。
五、委托与产品告知
在协助客户办理保险时,应事先取得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委托,并应主动告知保险产品相关保障责任和条款。
六、重要法律规定提示
请向本公司业务人员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对于索赔时效、保险公司理赔时限、合同中止与失效、未成年人投保限额、保险标的转让、重复保险等相关规定,以及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夸大事故损失、申报年龄不真实等情形导致的法律后果。
七、过错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经纪机构因过错给投保人、被保险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我司已按《保险经纪机构监管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依法承担因执业过失造成的客户损失赔偿责任。
八、投诉与维权渠道
如果您发现本公司从业人员存在误导行为及其他损害您合法权益的行为,请注意保留书面证据或其他证据,可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1)向本公司投诉:电话400-021-8598,邮箱gm@51weishi.com;
(2)向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当地监管局反映;
(3)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反映。
九、个人信息保护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本公司就个人信息处理事项告知如下:
1、总则
(一)适用范围:本条款适用于泰平国际保险经纪(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平国际")通过自营平台(APP、官网、公众号等)、线下渠道及合作第三方为您提供保险经纪服务(含投保咨询、方案定制、理赔协助等)过程中涉及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
(二)基本原则:泰平国际遵循合法、正当、必要、诚信原则,仅收集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个人信息,不得超出授权范围处理信息,且采取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信息泄露、篡改或丢失。
(三)定义:个人信息指以电子或其他方式记录的与已识别或者可识别的自然人有关的各种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处理后的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健康状况、财产信息等。敏感个人信息指一旦泄露或者非法使用,容易导致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受到侵害或者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危害的个人信息,包括生物识别、宗教信仰、特定身份、医疗健康、金融账户、行踪轨迹等信息,以及不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2、个人信息的收集与使用
(一)收集场景及范围:
① 基础注册信息:当您注册成为泰平国际用户时,需提供姓名、手机号码、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用于身份验证及账号管理。非注册用户浏览产品信息时,无需提供上述信息,但可能收集设备信息(如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用于优化服务体验,该信息将做匿名化处理。
② 投保相关信息:为协助您选购保险产品、完成投保流程,需收集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的以下信息(根据险种调整):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职业、国籍);健康信息(健康状况、既往病史、体检报告,仅重疾险、医疗险等健康类险种需收集);财产及投保信息(银行卡信息用于保费支付及理赔打款、收入情况部分险种核保需、保险标的信息如车险车牌号等);联系方式(手机号码、住址、邮箱用于保单通知及服务沟通)。依据反洗钱及保单实名制要求,需收集投保操作轨迹信息,确保业务可回溯。
③ 理赔及后续服务信息:申请理赔时,需提供出险描述、诊断证明、病历资料、就诊费用凭证、银行卡信息;报案人非被保险人的,还需收集报案人姓名、联系方式及与被保险人关系。为提供防灾防损咨询服务,可能收集风险评估相关信息(仅针对企业保险业务)。
(二)使用规则:收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提供保险经纪核心服务(投保协助、理赔对接、保单管理)、风险防控(识别账号异常、防范欺诈)、服务优化(基于匿名化数据改善产品推荐)。如需将信息用于本条款未载明的目的,将事先获取您的明示同意。处理敏感个人信息前,将取得您的单独同意。
3、个人信息的共享、转让与披露
(一)共享场景:
① 向合作保险公司共享:为完成投保、核保及理赔,需将必要信息共享给合作保险公司,共享前确保保险公司具备信息保护能力;
② 向合法数据服务机构共享:如根据监管要求,向中国银行保险信息技术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投保、理赔信息,用于行业数据合规管理;
③ 向第三方服务商共享:如委托支付机构处理保费结算时,共享银行卡号(掩码展示)及支付指令信息,且要求服务商仅用于指定服务并承担保密义务。
(二)禁止性规定:未经您明示同意,不向无关第三方转让、公开披露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如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将在规定范围内提供,并记录披露情况。
4、个人信息的存储与安全
(一)存储规则:信息存储于境内服务器,不向境外传输(如需跨境传输,将单独获取您的同意并符合监管要求);存储期限为保险合同终止后不少于十年,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服务终止且超过法定留存期限后,将对信息进行匿名化处理或安全销毁。
(二)安全保障措施:技术层面采用加密传输(SSL协议)、访问权限控制(仅授权人员可接触敏感信息)、定期安全漏洞扫描;管理层面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对员工进行信息保护培训,签订保密协议;应急处置方面,发生信息泄露、篡改等安全事件时,将在72小时内通知受影响用户(如涉及敏感信息),并向监管部门报告,同时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5、用户的权利与行使方式
您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① 知情权、决定权:有权了解个人信息处理情况,有权限制或拒绝处理;
② 查阅、复制权:可申请查阅、复制您的个人信息;
③ 更正、补充权:发现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时,可申请更正补充;
④ 删除权:如服务终止或信息收集目的已实现,可申请删除个人信息(法律法规要求留存的除外);
⑤ 撤回同意权:可通过客服或平台设置撤回信息使用授权,撤回不影响撤回前已进行的处理活动;
⑥ 投诉举报权:如认为个人信息权益受侵害,可通过客服电话400-021-8598或邮箱gm@51weishi.com投诉,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
未成年人信息保护:我们不主动收集未成年人个人信息,确需收集的(如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将获取监护人的明示同意。如您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现未成年人信息被未经同意收集,可联系我们删除。
6、条款的变更与通知
如因法律法规更新或业务调整需变更本条款,将通过官网公告、弹窗等方式通知您,变更后的条款自公示之日起生效;如变更内容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将单独获取您的同意。
7、联系方式
如对本条款有疑问或需行使个人信息相关权利,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客服电话:400-021-8598(工作日9:00-18:00)
联系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355号、商城路1418号第五层511单元
邮箱:gm@51weishi.com
特别提示:您勾选确认或签署本告知书即表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条款内容;涉及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的,我们将另行取得您的单独同意。如拒绝提供必要信息,将无法享受投保、理赔等核心服务。
投保咨询、保单查询、客户投诉渠道
一.投保流程
1. 投保方案咨询和条款解读
2. 在线支付保
3. 在线填写投保信息
4. 确认投保信息
5. 下载电子保单
1. 签订月结客户合同
2. 投保方案咨询和条款解读
3. 在线填写投保信息
4. 确认投保信息
5. 下载电子保单
5. 核对账单支付保费
二.承保流程
1. 第三方网络平台采集投保信息(如有)
2. 第三方网络平台发送投保信息至泰平国际(如有)
3. 泰平国际采集或接受投保信息
4. 泰平国际发送投保信息至保险公司
5. 保险公司自动核保确认承保
6. 保险公司返回保险合同至泰平国际
7. 客户自行通过泰平国际网站下载保单或第三方网络平台(如有)
8. 第三方网络平台同时向客户推送保险合同及其他要件
三.退保流程
1. 系统自行撤单重出。
2. 联系泰平国际,电话校验保单信息及被保险人信息。
3. 泰平国际会联系出单人退保重出。
1. 联系泰平国际,电话验证保单信息及被保险人信息。
2. 泰平国际将会联系相关人员为你退保,保费实时退款到系统用户名下账户或者原支付账户。
3. 根据支付渠道不同,退费将于1-10天内到账。
4. 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泰平国际将收取总保费的1%,不满1元收取1元的手续费。
1. 提交保险公司《合同变更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被保险人亲笔签字,扫描或拍照发送对应销售。
2. 泰平国际将为您把申请提交到相应保险公司为您出具批单。
1. 提交保险公司《合同变更申请书》,相关证明文件、被保险人亲笔签字,扫描或拍照发送泰平国际对应销售。
2. 提交《整本护照》或《拒签证明》的扫描件发送至泰平国际销售邮箱。
3. 泰平国际将为您把申请提交到相应保险公司为您取消保单。
4. 根据支付渠道不同,退费将于1-10天内到账。
5. 根据支付渠道不同,泰平国际将收取总保费的1%,不满1元收取1元的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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